林益世小檔案
- 年齡:49歲
- 學歷:台北醫學大學牙醫學士、中山大學高階公共政策碩士
- 經歷:國民黨副主席、行政院祕書長、4屆立委、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
- 家庭:妻彭愛佳,2014年產1子
- 黨籍:2012年遭國民黨開除黨籍
- 出身:已故高雄紅派大老林仙保二房沈若蘭之子
林益世原本是國民黨副主席,因涉及中鋼廢爐渣弊案,涉嫌向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案及索賄8300萬元案,2012年遭特偵組起訴後以5000萬元交保,一審台北地院採法定職權說,認定中鋼並非林益世擔任立委時的法定職權範圍,2013年依公務員恐嚇取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個月。
檢察官與林益世均上訴,二審高院改採實質影響力說,認為立委可以利用職權影響國營事業,依收賄罪加重改判13年半,林母沈若蘭被依滅證罪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和林益世的二位舅舅一、二審均判無罪,全案目前正上訴最高院審理。
以往各級法院審理貪污案,法官常面臨到底要採「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因意見紛歧,甚至有同庭法官相持不下的情形,導致判決紊亂,各行其道。
為了解決此一亂象,負責統一法律見解的最高法院刑庭會議,面對實質影響力說及法定職權說引發爭議,考量目前對於貪污罪已有約7成採用實質影響力說,可見這樣的見解已經穩定,決定儘速統一見解。
本刊調查,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將傾向採用實質影響力說,一旦確定,此一具有拘束力的見解,首件適用的個案很可能就是林益世的收賄案,屆時林益世便會遭到重判確定入獄,統一「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見解,也是司改國是會議把改革大刀瞄準最高法院,要將法官員額從現行74人,一口氣砍到剩下14人之後,最高法院用實際行動證明存在價值的主動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