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尖峰168關道園區為例,在外攬客的大腳吉普車大都是當地鄉民自行購買,經公所評鑑合格發給通行證,再攬客入園,但是每車入園,須繳給滿州鄉公所200元。
若尖峰168關道園區如公所對外宣稱的屬公共造產,那滿州鄉公所對於陳家稚女的死亡就應該有賠償責任,但是本刊記者詢問負責管理該項業務的屏東縣政府民政處時,副處長黃素娟卻斬釘截鐵地表示:「該景點縣府並未列管,168關道不屬公共造產。」
公共造產的目的在於鼓勵各縣(市)、鄉(鎮、市)利用地方環境資源,配合地方人力、物力、財力,因地因時制宜,從事各項經濟生產事業,藉以創造地方財富,進而達自立自足之境地,並將其所得收益,用以發展地方建設。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黃素娟說,地方鄉鎮市公所若要投入公共造產事業,必須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一項產業興辦計畫,待計畫核准成行,再將此產業提出獲代表會同意,由公所報請縣府備查,縣府再據以轉呈副本知會公共造產主管機關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