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陽明山菁山路,緊鄰中華電信國際衛星站及中信高爾夫球場的1戶2層樓民宅,占地百坪,視野開闊,過去曾是景觀餐廳「過溪草堂」,擁有千坪香草花園,群山環繞,還能遠眺台北市區,蟲鳴鳥叫聲不絕於耳,由於沒有光害,晚上還可欣賞滿天星斗,堪稱行家約會的浪漫聖地。
切割通路 頓成孤島
但民宅屋主李姓男子日前卻發現,房子唯一1條2.5米寬的聯外水泥道路,竟然被偷偷辦理土地重劃分割切掉,如今部分變成其他私地主的土地,聯外道路遭到封堵,房子現在對外接通的唯一路徑,居然是一處8米高的懸崖,原本有如世外桃源的仙境,頓時成為了孤島。
屋主百思不解,土地重劃需要他的房屋建照才能辦理,但他從未提出申請,為何無故遭變更?為此他提出告訴,才發現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涉人謀不臧的問題。
9月14日調查局新北市調處針對本案悄悄展開約談,該起重劃案的承辦人現已調往其他機關任職,他應訊時坦言,當初是受到上級指示辦理核發空地證明文件,對於其他細節卻一問三不知,調查人員認為案情不單純,懷疑全案是否與李姓地主旁的鄰地計畫要興建豪宅有關,將報請檢方偵辦。
本刊調查,2003年9月,李姓男子透過法院拍賣標得這塊土地及建物,連同當初原址的法定空地、即唯一1條2公尺50公分寬的聯外水泥道路,打算做為退休隱居的住所。由於該址是附近唯一擁有合法建照的土地,價值逐年暴增,反觀緊鄰的其他林地則相去甚遠。
陽管處歷年弊案
- 2015/02 前陽管處處長蔡佰祿因放水讓七七行館案建照過關,一審涉圖利罪遭判刑6年,褫奪公權5年,另2位陽管處官員各遭判刑2年7月。
- 2013/11 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因北投纜車弊案索賄遭判刑12年6月確定,時任處長蔡佰祿也判刑2年半定讞。
- 2009/06 擎天崗「天寶聖道宮」在蔡佰祿任內發建照,小廟擴建成大廟,遭環保團體痛批涉圖利。
- 2006/05 菁山露營場ROT案遭檢舉違法興建湯屋,蔡佰祿在此期間退休。
- 2005/10 立委爆料中國童子軍活動中心一毛租金未付,長期占用6公頃的國有土地,之後,經營時限長達100年,質疑圖利財團。
遭舉違建 才知分割
但3年前卻出現大逆轉,陽管處官員突然以有人檢舉違建為由前來查看,並通知李姓屋主,該地的法定空地已由鄰地地主等人,連同他的申請書一併辦理分割完成。
李姓屋主一開始還聽不出事態嚴重,深入了解後,才知道法定空地分割,形同道路重劃,硬生生把他唯一能出入的聯外道路,切成很多塊,其中有一大半聯外道路竟然變成鄰地地主所有。噩耗還沒結束,因為鄰地地主以重新分割後擁有馬路產權為由,準備將李姓屋主唯一進出的聯外道路封住,如此一來,李姓地主的住處原本有馬路變成沒馬路,門口出來僅能通往8米高的懸崖,不僅車輛無法通行,若人要外出還得跳崖,形同逼迫屋主必須向鄰地主借道,甚至商談合作。
告上法院 聲請暫封
這一重大改變,讓原本價值低廉的林地成為炙手可熱,價值可觀,李姓屋主無奈地向本刊說,當時他坐困愁城,根本不知該如何是好,鄰地地主沒向他開價買屋,他向陽管處反應人車無法通行,也從沒申請要重劃法定空地,但陽管處卻置之不理。
由於封路日期越來越近,他進退兩難,就在他不知所措之際,只好委任律師一狀告上法院,並以法定空地重劃出現重大瑕疵為由,聲請暫緩封路成功,緊接著他再主張陽管處核發的法定空地分割證明無效,要求塗銷恢復原狀,試圖挽回房產。
法定空地分割證明 申辦流程
- 地主申請:檢附申請書、使用執照、建照及擬分割圖
- 陽管處:核發園區管制土地的新分割證明書
- 地政事務所:地籍謄本重新登記
恐遭偽造 檔案盡失
沒想到這一告,一連串弊案事證竟接連浮現,根據建築法規定,陽管處在重劃法定空地前,應經當事人同意並提出申請,且分割的證明文件,在申請過程還要檢附土地所有權人資料及建築物使用執照,他明明就沒申請重劃,在官司審理中也從沒見到鄰地地主提出申請重劃的文件,不知陽管處當初是如何受理這起法定空地重劃案。
李姓地主認為全案有鬼,因為依照建築法第11條規定,建築基地於建築使用時應保留一定比例面積空地,目的在於讓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及防火等,若要重新分割法定空地,也須取得他的同意及建照。
他在法庭上要求陽管處提出原始的申請文件及分割圖,想揪出到底是誰偽造他的資料,沒想到陽管處的人員居然回稱,分割案的卷宗全都不見了、找不到!弔詭的是,依照公文建檔保存10年規定,這份關鍵的文件理應仍未銷毀,如今卻憑空消失。
疑有所圖 逼迫屋主
更扯的是,陽管處明知李姓屋主是該段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人,對於和鄰地進行的法定空地分割有重大利害關係,竟未依規定通知李姓屋主陳述意見,也沒到現場履勘及測量,即以形式審查方式,核發新的法定空地分割證明,事後極可能為了隱匿不法,沒立即將分割證明送給李姓地主。
此外,據陽管處提供的資料,當時擔任陽管處長的郭步雲在2007年12月31日才批示同意核發分割證明書,不過,證明書的核發日期卻顯示是在同年10月26日就發出,為何時間相差2個月?加上核發證明書前,陽管處還在公文註記,針對該筆分割土地要討論是否對原有建物拆除再重建或增建、改建及修建,顯然另有所圖,令人懷疑是否要藉此逼走原屋主。
由於陽明山隸屬國家公園,建築受層層管制,但歷年弊案不斷,上從管理處處長、下到基層承辦人員都曾被判刑重懲,早年除中國童子軍活動中心遭踢爆未付租金並占用國有土地,近來還爆發北投纜車弊案、劉政池七七行館違反水保法案等,如今再爆土地重劃弊案,唯有司法徹查,才能讓真相浮現。
回應 陽管處:內部控管有瑕疵
陽管處表示,全案是地主間的私權糾紛,該處依照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規定辦理,至於李姓屋主聯外道路被重劃成通往懸崖,是由其鄰地地主根據建築師簽證,檢附文件申請,該處能找到的資料都已交給法院,部分文件找不到是內部控管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