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現身公益律師團的5名律師都大有來頭,除了出身調查局的律師宋英華、新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陳以敦、桃園地檢署前檢察官陳亮佑、桃園地院前庭長黃俊華、花蓮高分院前法官顏世翠。
其他成員還包括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施宣旭、廉政署前駐署檢察官於知慶、桃園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范振中、台南高分院前法官蘇清水等4人也是該協會的公益律師,陣容相當堅強。
該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表示,凡清寒人士只要有里長出證明、經協會審核,就能獲得公益律師不收酬金的法律服務。
何俊英說,公益律師團成員都是協會的榮譽會員,具備司法實務經驗,且熱心公益,協會將對有法律諮詢的弱勢民眾或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免費服務。
何俊英指出,協會初期將優先處理由政府機關或公益、社福、宗教團體轉介的案件,經濟弱勢的民眾若有訴訟需求,只要持里長出具的清寒證明就會指派律師服務,不過,該協會保留審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