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館館長吳俊仁今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表示,由於合約延期期限本月12日到期,屆時將與慶陽海洋公司正式解約。
仉桂美指出,海科館BOT案預算為15億元,慶陽與土銀的聯貸合約規定,土銀出6成、慶陽出4成,但慶陽歷次申請動用工程資金,土銀均未實地查核進度,僅憑慶陽的進度證明書及發票就撥款,導致實際進度僅24.87%,但慶陽陳報45.11%,而超撥高達1億5,157萬餘元,變成慶陽根本沒出資,有重大違失,「慶陽視國家法令為無物,非常可惡!」
另外,在OT裝修款項的申請過程,慶陽第1次、第2次請款竟附相同2張發票,僅有公司大小章、負責人印章的角度不同;且第6次請款的34筆款項中,最大1筆金額為2,835萬元,占總金額7成,是2015年12月要給慶富集團子公司豐國造船的裝修工程款,但並沒有發票就核撥,且最後發現「並無該筆支出」。
仉桂美還發現,土銀撥款匯入慶陽專戶後,慶陽都很快轉匯出去,甚至2015年12月29日,慶陽收到土銀撥款1.2億元後,就轉給同集團公司的豐國造船9,735萬元;同月31日,又匯1,940萬元給同集團子公司偉日豐,但土銀的轉匯檢核機制形同虛設,一堆人蓋章也沒發現問題。
此外,聯貸合約明訂貸款不得償還公司股東往來款項,但在2015年7月到2016年底這1年半,慶陽的專戶共有1.4億餘元匯給慶陽股東的偉日豐公司;而土銀回函中指出,其中有一筆2015年11月9日匯款200萬元給偉日豐是「疏忽、誤匯」,已於今年4月27日匯回專戶。仉桂美痛批,有哪家公司隨便轉200萬元出去,等媒體報導才匯回?「是可忍,孰不可忍!」
仉桂美說,土銀疏失還包括對慶陽違約狀況都不知情、怠忽職守,且未依規定每3個月定期查核帳戶,直到今年5月才查核。而慶陽分包海科館機電工程、維生系統工程給豐國造船,合約簽訂就給付大額款項,共匯出2.67億元,該專戶金額僅夠支付慶陽員工薪資。
仉桂美說,本案在今年5月立案調查,當時慶富獵雷艦詐貸案還沒爆發,之所以沒有彈劾官員是因關鍵是制度問題,後續會繼續追蹤制度改革進度,且除糾正土銀、海科館外,也會把查到涉嫌不法的相關證據移送給檢調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