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署長呂文忠上台後,全國13個分署持續針對各分署受理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未結案件,以全國滯欠金額排名前50名之義務人,加強重點執行。經各分署專案同步執行,倘義務人再不繳納,分署將擇期拍賣查封之車輛及不動產、動產,以抵償欠費。
其中全國滯欠金額排名第1名之水泥製品批發公司及關係企業,總欠合計高達128萬4,022元,經台北分署調查資金流向並命該公司負責人到場說明,負責人自知事態嚴重隨即至分署辦理分期,第1期繳納65萬元支票,後續將於2個月內繳清欠費。
行政執行署呼籲,欠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義務人,應儘速自動繳納,以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如仍不繳納,且在符合法定要件下,將對義務人採取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促使繳納。
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將持續強化執行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案件,以確保國家債權之實現,並展現政府強力執法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