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奶奶的律師認為,因為老奶奶身上仍有人工血管,因此要住院治療,榮總的律師則反駁,指榮總的專業醫師與護理師,均已判定老奶奶僅有高血壓,沒有住院治療必要,一審法官調查後也是這樣認定;老奶奶則是聲請要求法院調閱她從2013年8月住院後至今的病歷,來證明仍有住院必要,有榮總護理人員告訴本刊,若別家醫院鑑定認為老奶奶有住院治療必要,老奶奶就應到那家醫院住院。
榮總認為,老奶奶在醫院住了4年多,隨時可以調閱自己病歷,如今等到一審遭判敗訴要遷出病房,二審才要請法院調閱,根本是拖延訴訟、亂槍打鳥,榮總律師還提出老奶奶接受本刊採訪的報導影片,向法官強調老奶奶在受訪時大罵北榮,且日前還與女兒罵護理人員,可證明她身體狀況很好。
榮總指出,老奶奶已對醫療造成妨害,並造成榮總醫護人員精神壓力,且榮總是醫療單位,並不是安養機構,老奶奶沒住院必要,榮總願意安排她到相關安養中心,希望法院能請老奶奶出院,把病床讓給真正有需要的病人,維護其他病患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