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確定後,胡其龍不得不認小四之子,但改打悲情牌,不料卻弄巧成拙、欲蓋彌彰,讓他另有小三之事,也意外浮上檯面。
胡其龍告訴法官,他並非像林女說的財力雄厚,事實上還負債累累,而且林女要求他每個月支付的28萬元,其中包含請林女轉交「張姓男孩」的扶養費4萬多元、房屋貸款14萬多元及林女的生活費,並非單純林女之子的扶養費,林女的要求明顯過高。
本刊調查,胡其龍說的「張姓男孩」,正是他與小三張姓女子所生的兒子,最近才剛成年。
知情人士說:「胡的小四發現胡另有小三後,便自稱是胡的祕書,與小三聯繫上,還告訴小三,胡每月會透過她,支付4萬多元給小三,當作小三之子的扶養費。後來小三也知道小四存在,最後2人甚至聯手,一起對付胡。」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小三從5000萬元開始喊價,但胡其龍不從,一樣不認帳,結果小三提告後,DNA鑑定也確認小三之子的生父是胡,胡才肯與小三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