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林姓女子的指控,胡其龍全盤否認。為釐清真相,法官只好請調查局對胡及林女之子進行DNA鑑定,去年3月底,鑑定報告出爐。
報告指出,依據「遺傳法則」,林女之子的各項DNA STR與胡其龍比對,均無矛盾,經計算累積親子關係指數CPI 值為1.730×10的9次方,研判林女之子極有可能(機率99.99%以上)為胡所生。
此外,林姓女子還提供戶口名簿、相關照片、紅包、簡訊翻拍照片、存摺交易明細、帳戶歷史資料明細為憑,強調胡其龍有持續撫育兒子的事實,2人並經常以父子相稱。
雖然胡其龍不認帳,但科學證據、客觀事實都證明,他就是林女之子的生父,法官因此判決「林女之子與胡間之親子關係存在、胡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林女之子成年日止,每月5日前給付林女子之扶養費4萬1仟多元。另外,胡其龍還須給付林姓女子積欠的扶養費65萬8仟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