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13:22 臺北時間

小燈泡媽怨看新聞才知要宣判 高院:被害人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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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小燈泡的媽媽昨在臉書上表示:「超級不爽」,因為都是看新聞才知審理進度。(翻攝臉書)
小燈泡的媽媽昨在臉書上表示:「超級不爽」,因為都是看新聞才知審理進度。(翻攝臉書)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預計7月宣判,小燈泡的媽媽昨在臉書上表示:「超級不爽」,因為都是看新聞才知審理進度,高院對此澄清,都有傳喚被害人小燈泡媽出庭,希望聽聽被害人的意見,並請律師轉達,若她不想與被告見面,法院也可以安排,但被害人家屬都沒到庭,卻一直在臉書上發表意見。
高院昨(16日)針對「小燈泡」案舉行延押庭,小燈泡媽昨晚即在臉書發言,指出「即便司法改革談了,司法院也大張旗鼓地開了被害人訴訟參與的公聽會、記者會,熱烈的討論了被害人的各種權益,但....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講再多都是屁!!」
小燈泡媽昨天的發文提到,自己看到新聞,才終於又知道該案的進度「五月辯論終結,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宣判」,她在發文中寫著:「司法制度,非常優秀的始終如一!從偵查庭到二審,都一貫的保持著當事人得透過新聞才知道訴訟進度的狀態。」
高院指出,每次開庭都有傳被害人小燈泡媽媽等人到庭,被害人都未出庭,法院一直請律師要轉答,若被害人希望不要與被告碰面,法院也會安排,但被害人都消極拒絕,高院強調,法院實在用心良苦,希望聽聽被害人的意見,但不得其門而入。
高院強調,最近幾次是因為開延押庭,與告訴人無涉,延押庭有跟被告律師說明人犯在押不能太久,依《妥速審判法》規定必須速審,因為延押庭記者有來,所以聽到一部分,法院延押庭只在程序上處理被告延長羈押問題,沒有也不能傳喚證人、告訴人或提示證據及辯論,因為這不是審理庭,高院指出,正式審理庭都會通知被害人家屬到庭表示意見,合議庭希望下次庭期,被害人家屬可以到庭陳述意見。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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