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解釋,因為約聘人員的薪水是靠不同等第作區分,以五等約聘員來說,薪水約280薪點(33,908元)至376薪點(45,533元)。
「基本上直屬長官有權替下屬加薪,但為了不讓外界質疑,他們會繞一大圈,透過甄試的方式替約聘僱人員洗資歷,讓薪水提高到該等第最高的薪點。」爆料人說,他工作的局處內有一位張姓男同事,就是利用這樣的方式,從原本的月薪28,000元一路升到月薪37,600元,半年內加薪幅度高達34%。
台北市政府的約聘僱人員高達5,000多人,本可替就業市場提供不少職缺,但在各局處主管私心自用之下,讓部分職缺被少數人長期把持,還用公款替這些人洗資歷加薪,讓他們不受考績限制,卻爽爽享有公務員福利,看在那些不知情的陪考民眾眼中,這口怨氣怎麼吞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