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此「崇高」的理想下,林志昇開始大封官位,州長、議長價高者得,沒大錢買官位,贊助台灣民政府至美國打國際官司也可以,總之就是想盡辦法跟「國民」要錢;再以「即將接收台灣」為號召,開設價格2.4萬元的政務官培訓課程,強調待接收台灣後可優先派任,還能以每堂2000元自主「選課」。
本刊調查,細數台灣民政府索收取的「政治獻金」,要價1500元的台灣民政府身分證,若是3.6萬名會員都有一張,收入就高達5400萬元;而花錢買官的民眾更是不計其數,小則數十萬大則數千萬元,光是簡單估算,台灣民政府的收入上看數十億元並非難事。
記者實際走訪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和位於新北市板橋的台北州辦公室,遇到幾名頭銜為「知事」「郡守」的成員。見到記者到來,他們大力抨擊檢調無權查扣台灣民眾的「建國基金」,他們是在解救無知的台灣人民,仍堅信美國軍政府會來搭救,一切問題終將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