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開庭時,6被告均否認有何貪汙、包庇等犯行,但法官依檢察官提出的事證,認定被告罪嫌重大,且被告退休警員馬國棟的Line對話內容已全不見了,台北市保安大隊小隊長曾紀勳則是部分刪除,法官認定,被告有湮滅證據之虞,且涉及包庇色情業者及收賄,刑責都是10年以上,最重可判無期徒刑,被告可能會逃亡,因此全收押。
本案是檢調在2年前開始蒐證,不但喬裝成酒客埋伏,還上線監聽多時,掌握業者逢年過節加倍行賄,還以土地公作為官警代號,還透過酒商業者當白手套,其中山分局中一所前所長林崇成等官警,被控按月向轄區酒店「曉」收賄4萬元,逢年過節則加碼至8萬元,並以Line互通訊息。
檢調發現,警方收賄長達2年以上,今年3月依貪汙罪聲押禁見林崇成、巡佐陳宏洲、紀炳場、警員郜振傑4員警獲准,17日再約談吳翊銘及台北市保安大隊小隊長曾紀勳、長安派出所警員楊智清、大理所副所長侯朝斌、台南市警局偵查佐顏子恩以及退休警員馬國棟等6人,全遭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