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欽良不禁要問,如果只是金融法,有必要荷槍實彈攻堅破門搜索?只要發傳票,他一定到案說明,此外,搜索過程中,他曾向警方要求聘請律師,卻被拒絕,警方破門時,沒有搜索票跟拘票,只有拿出傳喚通知書,到了下午2點半,才在寶島時代村要他在拘票簽名。
此外,他公司的電腦跟超貸案無關卻被扣走,嚴重影響公司營運,因為舉凡進貨、庫存、營業額、員工薪水等資料,都透過電腦軟體統計,檢警若需要電腦資料,大可拷貝,但至今未發回主機,迫使公司無法運作,他只好收掉寶島時代村,造成200多位員工被資遣,至今只有約10人找到新職,連他自己找了6個月也找不到工作,還賣了3輛車應急過活。
對於檢方質疑江欽良利用人頭買地灌水超貸,江欽良反問,在台灣買賣不動產,有人用公告地價交易的嗎?他相信檢察官也有房子,應該很清楚,1平方公尺約等於0.3坪,若公告地價1平方公尺2000元,他以市價買到每坪1萬元算是便宜,他認為買到賺到,且買地的錢也如實匯給地主,有金流可查,檢方卻用公告地價質疑他以人頭灌水超貸,氣得他當庭嗆檢察官:「你會有報應!」
對此,南投地檢署回應表示,檢方依法辦案,程序也沒有問題,江欽良不服南投地院裁准扣押資產,曾提起抗告尋求救濟,但遭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