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北市文山二分局多名員警走進景美夜市的抓娃娃機店,仔細端詳機台上標示的遊戲規則,發現來投錢夾物的夾客,只要將機台內的骰子擲出「23336」號碼就算中獎,可通知台主換取價值1,880元的大型娃娃。
用銅板賺大鈔 學生瘋玩
這看似新潮的玩法,由於已涉及賭博罪中的「射倖性」(用小錢僥倖取得高價物品),遭警方以賭博罪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將抓娃娃機的場主(提供場地或機台者)及台主(租用機台營業者)函送偵辦,並將抓娃娃機台查扣。
景美夜市的抓娃娃機台涉賭被法辦,其實只是冰山一角。本刊調查發現,時下最流行的機台,都有擺放被稱為「蠻腰、海螺」的無線藍牙音響,且夾到的人隨時可聯絡台主,以物品換回現金,夾客用小錢換到大筆現金,台主則繼續用物品吸引下一個夾客投錢拚現金,甚至連小學生都趨之若鶩,把抓娃娃當成熱門遊戲。
低成本改機台 日賺數萬
本刊實地走訪大台北地區的抓娃娃機店觀察,在萬華區附近,目睹穿著制服的小學生圍著「彈跳機台」不時歡呼尖叫,將彈跳機台內的小蠻腰彈出後,依機台上的電話與台主聯絡,再一臉笑意地按著台主的指示,走入店旁的暗巷,和台主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將用零錢抓取的小蠻腰,換取台主手中的一疊鈔票,之後再喜孜孜地將鈔票換為零錢,繼續和一大群同學投幣夾物,但是卻鎩羽而歸,什麼也沒有抓到。
本刊調查,此類專夾音響的機台都是違法改機的彈跳機台,經廠商花1,600元左右在機台內加裝彈力繩編織的網狀平面,夾客夾取物品丟下後,物品撞擊彈力網再彈跳進洞。
至於機台內擺放的藍牙音響「小海螺」「大、小蠻腰」,產地則是中國深圳,目前是彈跳機台的主要搭配商品,一般抓娃娃機業者向夾客回收的市場行情,小海螺約650元、小蠻腰300元,而大蠻腰價格最高1,300元。小學生們投個幾十元,就可能彈出貨品,換回數百元甚至一千多元現金,難怪會讓他們愛不釋手。
此外,本刊更直擊,有間位在新北市板橋某處的娃娃機場,還不計成本研發玩法攬客。新玩法是將彈跳機台內的4顆小海螺全部「彈跳掃台」,便可透過LINE的QR Code或直接電話聯繫台主,以2,600元現金換回4顆小海螺。
台主甚至表示:「這種玩法就是以小搏大,投『十』問路嘛!換成這樣的經營模式後,讓我的機台不出3天,就有3萬、4萬元的收入,連數零錢的時間都沒有。」但他也說,大家都是有賺有賠,早上就有一位客人只投了幾次零錢就掃台,拿走好幾次2,600元。
夾出物換現金 涉賭博罪
現場玩家告訴我們,有些專業的「賭夾客」技術高超,掃完一台又一台,地上滿是他們打出來的小海螺及大小蠻腰等戰利品,數量之多,讓台主來不及補貨,手氣好時,一天賺進幾萬元不成問題,類似的遊戲方式幾乎在有海螺、蠻腰的機台都有,可說已遍布全台。
一名賭夾客告訴本刊,許多場、台主也知道這種玩法是賭博,所以交易方式都不會明講,而是透過監視器畫面,看到有人掃台後,才會出現在店裡,並向夾客明示、暗示去暗巷、廁所換取現金,藉此也可以免去四處補貨的麻煩。
對於此種做法,律師柏仙妮表示,抓娃娃機本應是對價取物,是屬於選物販賣機的一種,但若涉及射倖性,則有觸犯《刑法》賭博罪之可能。她說,若夾娃娃機的機台設定以不確定性或是或然率決定輸贏,可能會被認為是具有射倖性且可兌換現金的賭博性遊戲機台。
柏律師並進一步表示,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兌換,不得提供現金、有價證券或其他流通中貨幣為獎品,亦不得買回提供給客人之獎品,無論是台主本身或經台主指示之人出面買回亦同,若將夾出之物品當現金用,等於是一種貨幣,可以跟台主換錢,則有可能涉及賭博罪。
會出現掛羊頭賣狗肉的情形,主要因為政府對夾娃娃機的管理是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執行,若機台有獲經濟部電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評鑑通過,非屬電子遊戲機的夾娃娃機,會被歸類為「選物販賣機」;若未獲評鑑通過的夾娃娃機才會被視為「電子遊戲機」,前者比照一般販賣機四處都可擺放,後者則須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的場所才能合法經營,否則將面臨刑事責任。
官方聯合清查 嚴加處罰
行政院消保處今年1、2月間曾會同經濟部商業司、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及消保官辦理「夾娃娃機商店聯合查核」,當時有20家業者因「機台未經評鑑」或「與經濟部電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評鑑通過之機台外觀相似,但遊戲玩法不同」「機台外觀尺寸不符」等情形未合於規定遭到罰款。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浩宇表示,經濟部核准的選物販賣機中,沒有一台是「彈跳機」「溜滑梯」之機種,只要修改機台全屬違法。在近期的聯合查核結果中,倘有不肖業者擺放色情、猥褻物品或違禁品,或為吸引消費者而變更遊戲玩法,使夾娃娃機變為具有高度射倖性質之賭博機台,對學童身心恐有戕害,將會聯合經發局依序做出處罰。
販賣機VS.電子遊戲機
經濟部於2000年施行《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原將抓娃娃機歸類為益智類的「電子遊戲機」,須領得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的場所才能合法經營(如較具規模的湯姆熊歡樂世界),否則將面臨刑事責任,但在抓娃娃機業者不斷爭取下,經濟部才同意將夾娃娃機納為「第二代選物販賣機」。
不過,這些機台在送經濟部評鑑時皆須附上說明書、保夾金額、商品項目等,若有更動也須重新送審,否則業者將會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可移送法辦。時下常見的抓娃娃機多有更改機台卻未送審,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