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清想錄音自保的念頭,卻意外讓馬英九在三中交易過程扮演主導的角色全都露。北檢查出,三中交易案因中時集團前老闆余建新沒錢,進行不順利,雖然國民黨名義上以40億元將三中賣給余建新,但余遲未付款,外界甚至懷疑馬英九被坑。
檢方查出,馬英九依廣電法規定時限退出媒體經營為由,將三中賣給余建新,但其實中影並未在廣電法限制範圍,卻藉此掩飾實質包裹處分具不當取得的黨產,甚至未經提報國民黨中常會或中投公司、光華公司董事會討論,逕行指示張哲琛、汪海清和余建新完成股權交易。
馬英九此舉已違反人民團體法及國民黨黨章規定,將華夏經營權全數移轉過戶給余建新的榮麗公司後,才在2005年12月28日提報國民黨中常會核備,後來再由張哲琛、汪海清補提中投公司、光華公司董事會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