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念台的文章寫道,2個4歲女娃兒因相處不愉快,讓「得寵」的小女童,一狀告訴了檢察官父親林俊佑,令「疼愛」的檢察官老爸為表現「錯誤」的父愛,很「搖擺」的在幼稚園問案,如此荒繆的檢察官,還真讓人恨的咬牙切齒,真想好好的教訓一番!
雖然,這麼大的風浪由林俊佑扛下,本是天經地義,也沒有人會同情這個「傻蛋」檢察官。只是,社會大眾可曾想過,其「4歲小女娃」從今往後,是不是永遠有個「陰影」伴隨著成長?
若是做父母的也「責怪」小女娃兒,是1個「掃把星」?是1個「剋父母」的「帶塞」之人,從此「視女為仇」而開始了「仇恨之心」,這樣會不會影響了小女孩的一生呢?
董念台強調要為小女娃想,「法律與道德真的不能原諒林俊佑,可是小孩子是無辜的呀,不能因為大人的錯,讓小女孩一生都毀了呀!」
他表示,如果他是法務部長,他會記其1個大過,並命令檢察官向另1女娃兒的家長和解,且要求檢察官向小女孩「上上課」,告訴她前次的行為是「大人不對」,並真心的「哄哄」小女孩,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
他還將此事與死刑犯類比,認為司法單位可以給死刑犯一個「悔改」的機會,卻容不下1個「搖擺」的檢察官?若是這麼「嚴苛」,卻反而「傷害」到另1個「小女娃兒」的一生,這樣對小女娃兒公平嗎?
最後他再度真心地祈求法務部長,可憐可憐「肇事」的小女娃兒,畢竟她才4歲啊!可不可以用「最好的方法」來解決這件「可大可小」的事啊!「父母之錯」小孩是無辜的呀!並呼籲其他為人父母者,與他共同為小女娃兒請願,用最好的方式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