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各家麻將協會皆是向「台北市政府商業處」登記核准設立,除具有統一編號外,並有財政部所給予的「營業稅籍資料」,讓協會得以用辦事處名義放置麻將桌,以「休閒育樂」之名行賭博之實。
賭客阿國則表示:「台灣就找不到地方賭呀!他X的打個麻將還被抓,警察喊通通不准動時,還看到有92歲的阿公!」他說,在微罪不舉、罰錢了事的狀況下,協會也會私下援助賭客,因此賭客被抓通常不當一回事,只是包含筆錄的製作和移送時間,常常一趟就是5、6個小時,讓他們覺得很煩。
律師柏仙妮強調,依據《刑法》第268條規定,不論麻將協會如何規避刑責,業者若涉嫌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皆可對負責人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賭客更會被依賭博罪和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