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談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直接指出,實務上有些律師有違反律師倫理,包括毒販幫小弟請辯護律師、律師任意開記者會干擾司法公信力,但這些都比不上張靜律師放話說有5%到10%的司法官收錢的言論所造成的傷害,有這種言論存在,再多的司改決議落實都沒有用,因為只要說法官收錢就會讓民眾再也不信賴司法。
施家榮也呼籲,台北律師公會應該公布不懲戒張靜的決定的名單,讓歷史留下紀錄。此外,另位學者政大姜世明教授更表示,張靜指責所謂5%到10%的司法官收錢的言論不當,即使先不論有無達到懲戒程度,至少也是魯莽(Reckess)。
張靜全程聆聽,一度面色鐵青,最後在意見交流時也舉手起身發言,他提到可以把律師移送懲戒的除了律師公會,還有各地檢察署,他直接點名在場的檢察官施家榮及蕭永昌2人,「如果諸位真的對我咬牙切齒,可以回去問問檢察長,透過地檢署把我移送懲戒,如此一來,很多今天在場人士的疑慮,可以在懲戒委員會解決。」
張靜發言結束後,雖和其他學者及檢察官握手,但口中不斷嚷著「把我移送懲戒啊」,似乎料準全台灣沒有一個地檢署敢這樣做。
張靜在司改國是會議期間身兼委員,投書指控「法官或檢察官還會收錢的大概在5%至10%之間」,引發司法官強烈不滿。法官協會甚至對張靜下通牒令,要求他在3日內告發貪官,否則將強烈要求總統將他從分組委員名單剔除,還有法官發起連署,號召奉公守法的司法官要求台北律師公會將張靜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