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少消費者向台灣飛利浦公司反映,標榜保固3年的汽車燈泡,不到1年就不亮了,該公司請消費者寄回購買的燈泡,經鑑定確認是仿冒的偽劣品,因此向保二總隊刑警大隊報案。
警方先在露天拍賣網站,購買遠低於市價的便宜燈泡,送回原廠鑑定後,確認是偽劣品,於是循線溯源,追查幕後盤商,日前,終於鎖定1名在新竹市開設店面、同時也上網銷售偽劣燈泡的廖姓商人,刑大幹員昨天逮捕廖嫌,並在其店內、庫房查扣200多顆仿冒PHILIPS、OSRAM商標燈泡,侵權市值超過百萬。
原廠業者透露,目前市面上汽車幾乎都採用高壓氣體放電燈,燈泡從12伏特加壓到2萬3千伏特,因此必須使用耐高溫的石英玻璃,仿品採用硬玻璃,無法承受瞬間高壓,且在開啟過程中遇到水滴也會導致爆裂;此外,偽劣燈泡與車輛安定器不相容,容易造成短路、引發火燒車。
警方提供辨識的「小撇步」:消費者購買時,可透過外包裝防偽標籤辨識,另原廠燈泡底座印刷字體清晰,內管表面清晰、有氣孔,原廠也提供3年保固,選購時務必睜大眼睛,避免買到仿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