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消防法》、《災害防救法》留下一個不合理的規定,義消人員若「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患病、傷殘或死亡者」,雖可獲一定基數的傷殘給付及死亡撫卹金,但也留有但書:家屬須先「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請領後,若未達規定的傷殘給付或撫卹金額度,政府才會補足差額。
換言之,法定的死亡撫卹金,竟還要先扣抵公保或勞保等各種死亡保險給付,多出的部分才能補足發放。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對本刊說,他已草擬法案展開連署,並主張修改《消防法》第30條及《災害防救法》第47條,要求直接刪除「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等字眼,讓義消傷亡給付與「本職相關給付」脫勾處理。
他表示,義消在第一線救災的風險高,但現有法令卻讓這筆撫卹金「左手進、右手出」,家屬等於「看得到、領不到」,並沒得到更多照顧,有違立法初衷;況且,因公死亡不能等同於自然死亡,義消不管是保勞保或公保,這些是本來就有的相關津貼保障,與義消撫卹金性質不一樣,他將推動修法,讓義消獲得完整撫卹金與應有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