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消防署表示,若是由政府全額投保的救災意外險、或用政府預算全額支應的相關給付,則仍要與義消撫卹金扣抵;至於過去曾被扣抵勞保、公保等死亡給付的各地罹難義消個案,也不會再補發撫卹金差額。
有立委主張修法從源頭解決,消防署官員受訪則說,修法曠日廢時,目前已先用函釋方式處理,直接解決問題,立委若提修法草案,消防署也會協助檢視修法條文及文字,評估是否有必要修法。
對於現行法令的不合理,消防署解釋,根據當年《消防法》的立法理由,義消傷殘給付或死亡撫卹金必須先扣除各項保險給付,主要是要避免「因同一事故而領受國家雙重保險給付」。但在發生義消孫宏新的撫卹金爭議後,內政部邀集相關單位認定,義消殉職撫卹金與公保、勞保等死亡給付兩者性質不同,不應扣抵。
以孫宏新為例,消防署認定,家屬所領的月撫慰金,是公務人員退休金衍生的權利,並非因為「消防機關徵調協勤死亡事故」的保險給付,兩者發放依據不同,因此不應計入扣抵。後續將由台北市消防局發給孫宏新家屬309萬多元的完整撫卹金。
消防署也表示,因修法曠日廢時,內政部本月7日已用函釋告知各縣市消防局,未來義消撫卹金都不必先扣除這些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