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酒駕或肇逃 韓國瑜:再次深沉致歉
時事
發布時間:2018.11.29 12:3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準高雄市長韓國瑜在2004年曾開車撞死人,雙方達成和解獲法院判處緩刑,韓國瑜表示,車禍發生之後,他在第一時間就先把傷者送往醫院,但非常遺憾仍然未能救回坐在機車後座的死者,造成他和死者家屬一生遺憾與傷痛。對此,韓國瑜也再次向死者致上最深沉的道歉。
韓國瑜說,這起車禍是2004年1月3日晚間發生,當時1位黃姓駕駛無照駕駛騎乘重型機車,夜間經過十字路口的時候超速騎車,時速高達90公里,都有車禍鑒定記錄為憑。
憾事發生後,雖然是對方無照駕駛又超速,他仍秉持著台灣人忠厚本性,依照一般民間約定俗成的既有觀念,在經濟能力可能的範圍內,給予對方最大的安慰達成和解。
韓國瑜強調,當時他並沒有酒駕、更沒有肇事逃逸,到法院開庭後,全依照事實陳述,並沒有說謊言、態度不佳或意圖耍賴,表明完全負責的態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