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就業服務法修正案上路,規定月薪不滿4萬時,雇主要明定薪資,不得公開揭示「面議」。根據《TVBS》報導,立法院公告欄張貼了數張徵才公告,例如: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辦公室徵全職行政助理一名,在上面寫了7項徵才條件,要大學畢英文佳、假日需隨行、要會活動聯繫、媒體連繫、社群媒體經營(臉書)、PPT製作、直播器材操作,薪資部分卻隻字未提。民進黨立委呂孫綾,同樣也只寫下徵才條件,沒提到待遇。
報導稱,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澄清說,因為目前辦公室已經沒有在徵人,如果有的話,這部份我們會按照相關法律做辦理。民進黨立委呂孫綾則回應,這個徵才條件已經是上半年的事情,隨著就業服務法三讀和施行,我們一定會和法令作適當修正。
但也有立委喊面議站得住腳,因為徵才薪水就是4萬起跳。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說,法案助理本來是高壓工作,要做預算案、法律案,還要犧牲很多消化時間,所以提供4萬以上薪資,用面議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