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刑事局偵四大隊和新北市、台北市、花蓮縣、桃園市警局和台北憲兵隊等單位,在新北市、桃園市和新竹縣市等地,搜索楊姓主嫌的公司、住處、挖礦場等處所,拘提楊嫌及公司幹部、人頭戶彭姓男子、水電師父工程師等13人到案,並查扣竊電礦場內的各種挖礦設備、比特幣挖礦機顯示卡1166個、乙太幣383顆(折合新台幣約153萬元),總計遭竊電損失金額則由台電人員估算中。
專案小組指出,接獲台電提供情資,指楊嫌等人透過人頭開設網咖、娃娃機店和KTV店等營業場所,破壞電表外的封印鎖,進入營業用電表內私自轉接線路,使該電表無法計量,藉此減少挖礦的鉅額電費支出,牟取不法利益。
警方指出,今年初比特幣等主流虛擬貨幣價格崩跌9成,市場上流通急需拋售的大量挖礦機,導致不肖人士透過大量收購二手挖礦機,透過竊電等方式進行挖礦牟利,甚至協助犯罪集團洗錢。台灣不論住宅或工業用電都比對岸的中國便宜,所以吸引比特幣挖礦場轉移陣地。警方訊後將楊嫌等人依竊盜、詐欺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