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16:25 臺北時間

女大生當街飆滑板! 女騎士遭高速撞擊人仰車翻

mm-logo
時事
女大生所溜著滑板直接衝向機車,導致女騎士「人仰車翻」,全身多處擦傷。(警方提供)
女大生所溜著滑板直接衝向機車,導致女騎士「人仰車翻」,全身多處擦傷。(警方提供)
整個街頭都是我的滑板場!一名女大生在台中市東區馬路「飆滑板」,但她一溜出巷口,就高速「擊中」一部機車,撞得女騎士「人仰車翻」,全身多處擦傷,女大生因此吃上罰單,還得賠償對方醫藥費,懊悔不已;警方指出,滑板並非交通工具,千萬不能在路上滑行,違者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指出,22歲章姓女大生,日前晚間把馬路當成「極限運動」場,高速在道路上飆滑板,沒想到一滑出巷口,就撞上一部機車,造成27歲的朱姓女騎士連人帶車翻倒在地,轄區台中市三分局交通分隊獲報趕往處理,章女一臉懊惱的向警方說,原本以為晚間11時, 應該比較沒有車了,因此很放心的在路上溜滑板,誰知道一從巷口滑出去,機車迎面而來,滑板又沒有煞車,她止不住衝擊力道,就這樣撞上了!
朱女騎經巷口時,溜滑板的女大生突然竄出。(警方提供)
警方調閱附近店家監視器,發現當時直行的朱女騎經巷口時,好像被雷達鎖定的飛機,章女滑著滑板直衝向她,女機車騎士也來不及閃避,而這起事故隨即驚動附近民眾上前關心,朱女抱怨馬路上怎麼可以玩滑板,害得她全身多處擦傷。
三分局交通隊指出,滑板不是交通工具,不可耍帥在路上滑行,要玩滑板請至空地或相關場地,勿造成用路人的危險,因此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之規定,對章女開出罰單。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