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MÜST音樂創作營既不限制內容與曲風,也不以銷售歌曲為出發點,產出的作品類型自然有差異。」游政豪表示兩種創作營都能帶給創作者刺激,「尤其可以讓我們認識以前沒機會碰到的人,延伸更多合作機會。」
為活絡創作營的作品儘快上市流通,MÜST亦邀請國內外版權公司代表參與成果發表會,創作者及其所屬的版權公司可與代表們自行買賣磋商。光是去年就至少售出20首歌曲,將收錄在丁噹、詹雯婷(Faye)、小男孩樂團等歌手專輯中。
影、歌、主持三棲藝人陳大天,在創作營中與楊士弘、郭子恆、林易祺共同創作的〈記得我的歌〉,最後由陳大天所屬的豐華版權公司買下交由他演唱,今年1月以數位發行 ,「創作營的氣氛讓我增加更多創作能量,以後會多用這種方式。」MÜST董事長李念和表示,單首歌不易集中力量,若有一整批好作品,受到的關注比較大,有助於銷售推廣。
有別於傳統歌曲版稅只屬於詞、曲創作人,創作營則接近國際趨勢,以共同創作的概念,讓核心參與者皆為writer(作者),皆可分到版稅。前F.I.R.主唱Faye指出:「過去寫歌流程中的編曲、製作常被忽略,但分組共同創作,詞、曲、唱、製4人都是著作源頭,共享著作權,既具參與感又有合理的分潤比例,每個人都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