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1 06:58 臺北時間

【全文】名獸醫教授涉貪急離職 教育部掩護台大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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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貪汙詐財被認定的教授林中天,是台大獸醫學院權威名醫。(翻攝林中天臉書)
貪汙詐財被認定的教授林中天,是台大獸醫學院權威名醫。(翻攝林中天臉書)
台大獸醫學院教授林中天涉嫌將以研究計畫名義購買的動物眼藥水,拿到私人診所販賣,貪汙詐財犯行確定,最後卻因繳回贓款、捐國庫100萬元獲緩起訴,他在東窗事發前趕緊離職,事後再「華麗轉身」被台大回聘。教育部直指此舉違反〈教師法〉第14條,但台大完全不甩,立委黃國昌痛批台大以「大學自治」為由包庇罪犯,教育部竟也拿他沒輒。
去年12月26日,立委黃國昌在審查總預算時,質詢教育部次長林騰蛟,黃疾言厲色地說:「一個台大的教授,向我們國家申請研究計畫的補助,買了藥品以後,回到自己的診所去販賣牟利,不法詐財超過上百萬元,這樣的行為被揭發了…為什麼還在台大任教?」

戰神質詢 批違教師法

黃國昌抨擊這是明顯的犯罪行為,但教育部官員卻跟他說,台大回覆,這件事沒有違反〈教師法〉第14條的問題,黃質疑:「這就是教育部的立場嗎?台大可以用『大學自治』來包庇一個詐領公款、刑事犯罪被認定的教授繼續任教?」他厲聲質問林騰蛟:「難道教育部要告訴全國的教授,Go ahead(去吧!)去貪汙、去詐領公款吧,因為我們不會對你採取什麼行動!沒有〈教師法〉第14條的問題。」
黃國昌怒斥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台大給教育部洗臉,難道就這樣吞下去嗎?」(翻攝畫面)
這個背景「硬」到讓「戰神」黃國昌,氣得在國會殿堂破口大罵的台大教授,正是台大獸醫專業學院教授林中天,53歲的他是台灣獸醫界權威教授,也是國內少數英國劍橋大學獸醫學博士,且在台大獸醫學系暨研究所擔任臨床教師逾15年,並曾擔任台大附設動物醫院外科主任6年,主要臨床專業為動物眼科疾病診療及眼科顯微手術,學經歷顯赫,且他收費昂貴,兼職執業的診所,堪稱五星級的動物醫院。

盜賣眼藥 獲利上百萬

檢廉調查,林中天自2007年至2013年之間,利用國科會(現科技部)及農委會委託辦理的「菊花對於大鼠模式之糖尿病性白內障及視網膜病變的抑制及抗氧化作用」等研究計畫,向六家廠商購買「舒而坦」「復炎寧」「愛克樂」等9種眼藥水,並持發票向台大申請經費。
這些本應用在研究計畫的高價位眼藥水,因市面上供不應求,非常搶手,林中天竟偷偷拿到自己在外執業的「遠見動物眼科醫院」販賣給飼主,估計不法獲利上百萬元。
林中天涉嫌將研究計畫購買的動物眼藥水(圖)拿到私人診所販賣牟利。(翻攝網路)
2015年7月,廉政署接獲情資,開始調查林的不法行為,林得知後,趕緊在當年底辦理離職手續。
2016年4月,廉政署報請北檢指揮偵辦,並搜索林在台大的辦公室及兼差看診的遠見動物眼科醫院,查扣相關藥品等證物,並將他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到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談在診所工作的4名員工。
林中天應訊時相當配合,幾乎有問必答,且坦承貪汙詐財犯行,檢方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同年8月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考量林中天認罪,且主動繳回贓款,依詐欺罪將他緩起訴2年,還需捐款國庫100萬元。
台大教評會不顧〈教師法〉第14條規定,非得聘林中天回獸醫學院任教。
用繳回贓款、捐款國庫換得緩起訴之後,林中天2017年又被台大回聘,繼續風光地當他的獸醫學院教授;有律師資格的黃國昌說,這分明已違反〈教師法〉第14條。
根據〈教師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判決確定者」、第2項規定「曾服公務,因貪汙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不得聘為教師,已聘任者,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台大卻為了黃中天自行解讀法令,不甩教育部。

護航回聘 編密件遮羞

黃國昌更強調,林中天這個案子,不像有些大學教授僅違反行政程序、報帳有瑕疵,而是很明顯的貪汙詐財,犯罪事實已被認定,不要說回聘,如果還在教職,都必須解聘,但台大竟強硬護航,非聘用此人不可!
林中天是劍橋大學獸醫博士,在台大任教15年,是獸醫界的大老。(翻攝中國獸醫年會官網)
本刊調查,當台大要回聘林中天的公文到了教育部,時任教育部長潘文忠(如今回鍋,係現任教長)親自主持廉政會報時,就直批台大這樣的作法「太離譜」,明顯違反〈教師法〉第14條。
為此,教育部曾於2017年9月15日發函台大,對台大提出法律見解:「本案既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教授本人亦坦承不諱,教評會實無理由表示該案無〈教師法〉第14條之情形,應針對已確定之事實,參考各項因素妥為處理」,但台大根本不理會。
林中天(中)任教獸醫學院臨床動物醫學研究所,專長是動物眼科。(翻攝林中天臉書)
黃國昌說,他去年夏天接獲檢舉後曾發函給教育部,沒想到後來教育部於去年9月6日回覆他有關林中天一案的公文,竟然被編為「密件」,似乎刻意在為台大和林中天遮羞。
林中天(左)於檢廉調查期間火速辭職,緩刑之後「華麗轉身」被台大回聘。(翻攝中國農業動物醫院官網)
因此,當黃國昌質詢此案時,他諷刺地把投影在螢光幕上的教育部公文全部塗黑,並告訴林騰蛟:「我這個人很守法啦!你們有那個臉面把它編密件,我就把它全部遮起來。」黃國昌不滿地說,林中天犯罪被認定,又不是偵查不公開,編密件的法律依據何在?難道是覺得這件事太丟臉了,整個台灣社會不應該知道台大怎麼在包庇一個貪汙詐財的教授?教育部怎麼在縱容台大?

無疾而終 調查無下文

除了教育部之外,黃國昌認為科技部也有責任。因林中天貪汙詐財的案子是科技部計畫,應要有相關停權處分,但卻沒有;科技部長陳良基也覺得很誇張,下令成立小組進行調查,如今該調查卻無疾而終。
黃國昌對於教育部以密件回覆,縱容台大包庇犯罪,大發雷霆。
黃國昌強調,連貪汙詐財處分確定的醜聞都可以官官相護、交相包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以後大家就有樣學樣,反正只要後台夠硬,通通有人可以幫你把問題處理掉,台灣的學術風氣肯定敗壞到底,學術紀律與風骨將蕩然無存。

回應

教育部:是否違法 教評會認定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林奇郁表示,根據〈大學法〉第20條,教師聘任、解聘,需經由校教評會審議;林中天案是否違反〈教師法〉第14條,要由台大教評會認定。記者進一步詢問,時任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廉政會報時,已斥此案離譜,且教育部也發函提出法律意見,表示不認同台大包庇行為,而台大依然執意聘用林中天,教育部到底有何立場?林奇郁表示,他沒辦法回答。

本刊亦去電林中天辦公室,助理表示將聯絡林老師,但至截稿前,並未得到回應。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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