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明湖請雲芝聯合鑑定顧問有限公司做筆跡鑑定,提供授信申請書的影本和平時自己多個簽名作為鑑定樣本,顧問公司負責人張雲芝透過細部比對確認莊明湖平時的書寫習慣,發現二者簽名在起筆位置、字間距離、筆畫角度等都發現不同。
她提到,每個人的每次簽名都會有所不同,但多數有慣性可循,比對文件上的簽名乍看之下維妙維肖,實則在細節上已超出莊明湖字跡的變化範圍。
張雲芝以「莊」字為例,莊明湖書寫的第一橫總會稍稍往上,但在角度上並不大,鑑定目標的角度明顯超過許多,草頭二撇的位置也不相符。此外,「明」字上有可見端倪,莊明湖本人親寫的「日」「月」在轉角時會有角度,鑑定樣本卻是直角,在種種細節比對上,張雲芝認定此簽名並非莊明湖的字跡。
此外,莊明湖提供的是授信申請書的影本,部分人士質疑影本並不能鑑定真實性,但張雲芝表示,影本並不影響書寫習慣和特徵研判,且若影本就能看出差異,在原件上差異一定更明顯,是否為影本並非鑑定的最關鍵影響因素。
莊明湖同樣懷疑授信申請書上的印鑑作假,請全球鑑定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作印章鑑定,該公司自1987年成立,專項經營國內外文書鑑定及專業諮詢顧問業務,更自稱是最多法院指名囑託的鑑定公司。
總經理沈維忠針對申請書上共有二個手刻的方章圓章,以及長方型的橡皮章進行鑑定,將印章交疊比對,確認筆畫、角度和外圍形狀皆與莊明湖提供的樣本有所出入,但沈維忠語帶保留。
沈維忠表示,莊明湖提供的是申請書的影本,以影本來看確實並不相符,但影本在複印過程可能因光線、墨水而有所誤差,若能以原本進行鑑定,結果的準確率將會更高。
經過專家的鑑定,莊明湖認為台企銀公然說謊造假,除了再提告台企銀相關人員詐欺以外,還向調查站檢舉公務人員瀆職,捍衛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