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先前指控三立電視台,於2018年5月25日節目中,指她丈夫財產來源不明,提告求償500萬元,且節目主持人明明有她的電話,卻不向她查證,陳佩琪說,柯文哲已多次對外說明,家中財務都由太太處理,從結婚第一天開始,柯文哲就把存簿、印章都交給太太,監察院的申報書都是她寫的,且2/3的錢都是她的,卻被三立電視指稱財產來源不明,造成她名譽權受損,提告求償500萬元捐公益。
今(6日)一審遭法官判決敗訴,法官認定三立談論是柯文哲申報不實,並非陳佩琪,未侵害她名譽,至於柯文哲之譽權遭三立侵害,因柯文哲未提告,不在本案審理範圍,仍可上訴。
陳佩琪下午在臉書抒發心情,表示法律的觀點或許有其特殊性,但若是這樣,官司應該在提告後一個禮拜內就結束了, 但8個月來,她一直應法院要求提供2200萬的收入來源和捐贈支出明細 ,「準備5年前的存摺和憑證,判決書卻說2200萬來源不予評論, 那一開始要我提供這些幹嘛?」
陳佩琪並詢問「不知道有什麼管道可以向監察單位陳情」,表示既然法律上她和柯文哲是獨立個體,名譽也獨立,將來她賺的錢不要跟他申報在一起,不然辛苦賺的錢,還要被說財產來源不明,提告還敗訴,她相信這種汙衊,往後只會更多,不會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