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點40分,台中海巡隊編號「PP10031」巡邏艇於台中港南堤外0.25浬處,發現梧棲籍「泰興1號」漁船,在禁止捕撈的「商港錨泊區」撒網作業,隨即驅船靠近,實施登檢,當時只有朱姓船長一人作業,且才收網,甲板上還有剛撈捕到、活蹦亂跳的20斤漁獲。
海巡人員將朱姓船長連人帶傳扣押至隊部,副隊長陳俊男表示,在禁止作業的商港「錨泊區」捕撈,違反「商港法」第36條,台中海巡隊將依規定函送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裁處,罰鍰從10萬到50萬。
而朱船長則供稱,因為外海捕撈不易,且看南堤岸邊常有釣客垂釣,所以才把漁船開到南堤捕撈,他哪知道違法?此次查扣魚貨才20公斤,裁罰卻是10萬元起跳,平均1公斤5,000元,海巡人員直呼:「好貴的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