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免去了罰款,但王家人為了爭奪該筆遺產,今年又掀起新一波訴訟戰火,由王永慶大房王月蘭的遺囑執行人,前大法官戴東雄及律師許進德、施中川,在今年初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法院家事法庭5月初將傳訊王永慶的9名子女,針對王永慶生前存放在渣打銀行的1.1億元神祕遺產進行審理,確認該筆存款如何分割與分配。
王永慶的這筆1.1億元存款,是渣打國際在2012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的「清償提存」,這筆錢是王永慶生前於1994年為了替鴻記建設向亞洲信託貸款案當連帶保證人,而存入8億餘元當成保證金,若鴻記建設還不出貸款,這筆8億餘元款項就會被用以清償。
本刊調查,後來因鴻記所提供的抵押土地被桃園縣(已改制為桃園市)政府徵收為桃園科技工業區的用地,亞洲信託從政府發出的徵收補償款回收款項抵償,後來到了2011年間,亞洲信託已完全受償,此件貸款案完全清償完畢後,經結算結果,當年王永慶存入的8億餘元,還有剩下1.1億4,851萬餘元。
後來亞洲信託由渣打銀行併購,因此屬於王永慶的這筆1.1億餘元也由渣打銀行管理,王永慶過世後,因繼承人有爭議,銀行人員分不清楚王永慶到底有哪些繼承人,最後就將款項提存到台北地方法院由法院代管,這時王家人才知有這筆1 億餘元的遺產未申報。
國稅局認定,王家漏報遺產,王家人則強調,即便是王永慶的子女,也不一定知道父親生前的財產狀況,並非故意漏報,但國稅局不採信,開罰2千餘萬元,王家委請李永然、黃斐旻律師提出行政訴訟後,獲免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