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記者的海明威,1920年曾為《多倫多星報》撰稿,在加拿大待了半年就回美國。時隔2年後,1923年他得到該報的全職工作,便重返多倫多,於10月和孕妻入住該公寓,以每月85元的租金簽下1年的租約,妻子也在這裡生下了第一個兒子。
但多倫多顯然不合海明威胃口,他向友人抱怨多倫多不像巴黎、紐約,生活很單調,連晚上想喝酒的地方都沒有,害他頓失靈感。一家人原本計畫待上1年,結果只待了4個月,隔年1月就匆匆離開、遠赴巴黎,不久後海明威就寫出成名作《太陽照常升起》。
該公寓面積1,100平方呎(約30坪),有兩臥室加一間書房,因海明威而命名為「Ernest Hemingway 1599」。現任屋主Laura Dimitry於前年9月以加幣51.5萬元(約新台幣1,191萬元)購入,她喜歡周邊方便的生活機能,住在大文豪曾落腳的地方也讓她感到特別榮幸,彷彿與文學多了一層連結。而今她以加幣73萬元(約新台幣1,689萬元)掛牌出售,每月還要支付加幣911元(約新台幣21,083)的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