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廖姓男子(40歲)原以為捷運工地不同包商同時施作,工種繁複,很好混水摸魚,於是前天穿著老東家標誌的反光背心,冒充工人混入台中市屯區文心路工地,意圖偷竊電線變賣,當時工地主任覺得詫異,當天並無安排電纜相關工程,怎會有人手持老虎鉗,剪下一整捆電纜線?
經初步確認,證實是混進工地行竊的小偷,暗中報警,台中市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賴昆佑、陳立肯趕往處理時,趁廖嫌得逞,欲離去時攔下。員警詢問廖男是何單位派來?有無偷電纜線,他支支吾吾,辯稱是某承包商的工人,矢口否認行竊。
員警一句:「我們已知道你不是那家公司的員工了」,廖男自知已無法狡辯,坦承離職後缺錢才鋌而走險,打算將偷剪來的電纜線拿去變賣,未料還沒離開工地就被識破就逮;警方則在訊後將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