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茂森透露,大概4年前左右,他因孩子漸漸長大,自己也不再年輕,所以想運動鍛鍊體力,希望可以陪孩子一起運動。在工作上講究執行力的黃茂森,把這套搬到運動來,擬了一個運動計畫,規定自己每天一定要做到一個量。那時他因為腳受傷,除了走路很多的運動都做不來,於是選擇走路為固定的運動。
「我本身是個瘋子,那時簡直是神經病,到了著魔的地步。」黃茂森笑說,「因為設訂了目標,天天要執行。通常一個人每小時走路大約5公里,而我每天都會走將近半馬(約20公里),可見有多瘋狂。有一年連看電視都是站著,也沒坐公車或坐車。最高紀錄一天走11萬5千步,將近2個馬拉松的長度。」
黃茂森持續不停的走,冬天走、下雪走,「走到很爽,很詭異的地步,而且每天都有紀錄。一年之內走了大約快7千公里(大約台灣環島6圈),而且沒有一天中斷。那時我還說,沒有人比我更瘋狂的,如果有人超過我,我就幫他拍一部紀錄片。」黃茂森走路運動的習慣,一直到前往南極拍攝陳彥博比賽才暫停。雖然那時沒辦法繼續走,但是因為走路練出來的好體力,也讓他在嚴寒的氣候中可以挺下去。
黃茂森說,所有運動的人都會有想放棄、為什麼那麼累、為什麼生病也要做之類的念頭,當計畫與當下的心情產生衝突時,更增加持續的困難度,因此他格外了解陳彥博能持續做到今天,有多麼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