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公共關係室經理林司忠昨(24日)晚間偕同律師前往罷工現場,強調已經收集到40份空姐委託書,希望能代替空服員領回三寶,但被工會以需2個工作天為由拒絕。
對此,工會律師團今天提出4點聲明,簡述如下:
第1點,按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罷工期間設置糾察線乃阻礙事業正常運作並與之對抗的合法爭議行為。本次罷工,工會保管三證乃是基於確保罷工成效所設置的糾察線所做的協同行為,完全合法。
第2點,罷工糾察線以及為鞏固糾察線的協同行為,依勞動部函釋,包括阻止非會員提供勞務或阻礙消費者消費,解釋上當然也包括以紀律要求會員遵守罷工投票結果,並配合工會行動至最終。
第3點,資方以極少數工會會員欲退出罷工為由,找律師提出會員之委託書在罷工糾察線外叫囂,要求工會歸還三證,對此,工會本可不予理會,絕無違法問題。反而近來資方代表諸多干擾糾察線行為,諸如言詞侮辱、恐嚇等,已有觸法之虞,對此,工會律師已蒐集相關事證並擬妥告訴狀,隨即提出相關告訴,絕不寬貸。
第4點,工會發動罷工至今,在會員自願提供三證的情形下,已順利收取並保管2000份以上三證,此已證明多數長榮會員堅定的意志與決心,絕不會因為少數幾人的變卦而動搖。
根據《中央社》報導稱,聲明律師之一程立全表示,因為最初繳交三證時也有簽署同意書,如果要領回須按工會程序,由本人來填寫申請書,核對無誤後才能領回。長榮航空公司所拿的妥託書,已違反當時簽署繳交同意書的本身意願,而最初空服員交出三證時也同時有告知取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