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雜誌專訪阿翔,當時他強調,自己不是投資客,買房都是為了自住。2011年結婚,他先買了台北市八德路的一間小宅,隔年大女兒出生,大兒子接著報到,阿翔再買一間南港3房的住宅,沒想到又意外有了第3胎,得找更大的空間。目前阿翔是擁有2間房子的包租公,也是跟人租屋的租客,收了租金再繳房租,兩相貼補讓他很滿意。
其實阿翔更曾在臉書表示,現在租房比買房還要爽,每月花9萬元的租金租間要價幾千萬的豪宅,還蠻爽的。
有網友就拿此例在PTT「home-sale」版上以「能忍受租房多久」為題發文,掀起正、反面論戰。PO文的網友認為,「如果每個月以低於每月房貸的價錢,能租得居住條件更好的房子,是相對較划算的事,況且誰知道10年後房價會怎樣?」
對此,有網友不以為然,認為「拿特例出來講,對於想買房的人有幫助嗎?」「追求生活品質反而應該買啊...租的沒辦法自己裝潢。還可能遇到房東不續租,這些也都是生活品質的一部分吧!」
也有網友提出看法「阿翔年收4000萬,月租9萬,等於一般人年收40萬,租900元的房子,很便宜啊」,有網友則說「租一個比自己房子貴的不是特例,這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