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釐清陳屍旅館的17歲少女小珍(化名)死因為何?台中地檢署檢察官17日會同法醫解剖驗屍,初步發現小珍身體無明顯外傷,目前已採集她下體、血液、尿液、臟器等檢體,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進一步化驗,小珍的母親則是由兒子及友人陪同到場。
同一天,台中檢警循線找到與小珍接觸過的6名男子。其中,何姓男子承認買毒辦趴,並與莊姓、吳姓男子先後和小珍發生性關係,賴姓男子拍攝性愛影片,鍾姓及許姓男子則在一旁觀看,宛如「土豪哥案」翻版。檢方隨後依乘機性交、遺棄致死等罪嫌聲押與小珍發生關係的3男,但法院認為罪證不足,當庭開釋。
檢警查出,小珍13日打電話給台中的何姓男子,表示遭客人欺負,何男當晚帶她到鍾姓男子住處喝酒聊天,安慰小珍。14日凌晨,何、鍾2人帶著小珍入住豐原區一家商務旅館,並以4,500元購買毒咖啡,小珍疑似也自帶毒品助興,一夥人就在房裡辦起性愛毒趴。
期間,莊、吳、賴及許姓男子也曾進出房間,並於中午前後陸續離開,何男則是於14日下午1點半,最後一個離開。房務人員稍晚入房打掃,赫然發現小珍全身赤裸,只穿著一條內褲,陳屍在床上,立刻報警。
本刊調查,在性愛毒趴中不幸身亡的少女小珍,來自單親家庭,母親是越南籍,嫁來台灣,生下小珍姊弟後不久,便與丈夫離婚,獨自撫養2個小孩,還需要寄錢回越南娘家,家庭經濟並不寬裕。
小珍對課業不感興趣,又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飽受同儕冷言冷語,為添購衣服及娛樂需求,從國中開始打工賺錢,最早受雇於台南花園夜市一個麻將賓果遊戲攤位,但200元的時薪,不久後便無法滿足小珍的需求。為了多賺點錢自用及貼補家用,小珍選擇下海當起傳播妹。
一開始她前往酒店應徵,但因未成年被拒絕,於是轉而從網路找酒店經紀人,她特意打扮超齡,開始在酒店坐檯。有了經驗後,小珍覺得自己「接攤」較划算,不用被經紀人抽成,因此改為「跑單幫」當個體戶,傳播小姐缺人時,就會通知她來「貼咖」。
3、4年來,台南各大酒店都有她的足跡,許多八大行業的從業人員也都認識小珍。一名多次與小珍一起坐檯的傳播妹透露,小珍很敢玩,只要有錢賺,什麼客人她都願意接,甚至還跨縣市到高雄、嘉義坐檯。從小珍的臉書也可發現,她經常凌晨2、3點在酒店或KTV自拍打卡,桌上擺了滿滿的酒。
本刊調查,嘉義市警方最近接獲情資,得知未成年的小珍經常深夜坐檯伴唱、伴舞,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規定,因正值暑假「青春專案」執行期間,警方已鎖定她列為輔導對象,不料小珍早一步遇上死劫。一名警官遺憾地說:「如果早點將她查獲,或許她就不會去赴死亡之約,丟了寶貴的性命。」
不過,小珍的母親並不相信女兒在當傳播妹坐檯,她在15日接獲警方通知,說女兒在台中的旅館猝死,根本無法接受。因為不熟悉法律,她在同是越配的友人陪同下,向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求助。林燕祝表示,小珍母親的中文不好,劈頭就說:「女兒被殺死了!」讓林嚇了一大跳。
因為小珍的母親搞不清楚狀況,也無法以中文具體說明,林燕祝於是與聯繫小珍母親的台中警方通話,才了解情形,也請警方協助小珍母親處理女兒後事。
根據小珍母親的說法,小珍告訴媽媽因自己未成年,無法在一般的公司行號上班,只能去酒吧(PUB)工作,媽媽雖然希望女兒不要打工,並向女兒強調自己會努力賺錢,供小珍姊弟倆讀書、生活,但女兒仍執意要自己賺錢。
小珍的母親告訴林燕祝,自己的女兒很乖,就算到外縣市工作,也一定會保持聯絡,小珍本月9日離家之前,說要到嘉義上班幾天,沒想到竟接到女兒在台中身亡的消息。林燕祝質疑,小珍很可能是被人用毒品控制,要求台南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當日載小珍離家的車輛,釐清案情。
從小珍臉書照片觀察,今年17歲的她右手臂滿是刺青,總穿著清涼性感的服裝自拍,一頭長髮也常染成不同顏色。前年媽媽生日時,小珍PO出慶生照,還寫下「為了這場生日,我噴了好幾萬?今天壽星是我家娘娘大人,祝她生日快樂,我很愛她,天底下只有媽媽好!」當時小珍才15歲,竟有能力大手筆替媽媽慶生,讓警方感到訝異。
一名資深警官表示,毒品咖啡包成分不明,十分危險。例如K他命、神仙水等毒品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服用後會讓人像喝酒一樣,產生暈眩、茫茫然的迷幻感,至於安非他命則為中樞神經興奮劑,吸食後會讓人像喝咖啡一樣,有精神亢奮的效果,多種不同屬性的毒品混用,極可能造成心臟麻痺猝死。
衛福部統計,10年前毒品混用最多6種,但去年發現最多已混到14種,年輕人毒趴常用的「綜合咖啡包」,正是極易奪走人命的混用毒品,土豪哥案小模即因此死亡,千萬碰不得!
土豪哥案簡介
「土豪哥」朱家龍2016年12月2日訂房入住台北W Hotel,邀友人洪聖晏、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另邀郭姓小模等被害女子參加,並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同歡,導致郭女於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
一、二審法院依《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朱10年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年4月26日做出更一審判決,認為朱等人轉讓藥品與女子死亡無相當因果關係,依《藥事法》轉讓偽藥或禁藥罪,改判朱家龍2年10月徒刑,並以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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