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討回公道,小友找上當時的議員候選人徐立信(現任台北市議員)與派出所溝通,所長承諾妥善處理,希望他們不要張揚。但因警方一直沒有正式道歉,小友於是對打他的吳姓員警提出傷害告訴,不料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卻以「罪疑唯輕」原則,對員警做出不起訴處分。
小友18日接受本刊專訪,提到警察打人、檢察官護短的經過,仍然氣憤難平。小友說,他控告員警傷害,證據確鑿,檢察官卻不起訴,更誇張的是,他聲請再議還差點被「黑了」。
小友說,台北地檢署17日以逾期為由駁回再議,他追查後才知道,檢方是以不起訴處分書送到派出所的時間當作起算點,並非以他收到的時間起算,因為沒人告訴他要去派出所拿處分書,所以害他延誤聲請。小友認為,這根本是官官相護,18日緊急寄送出補充理由書,痛批檢警技術性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