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刑求案發生在去年4月。當事人小友告訴本刊,為充實英文能力,他去年初到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的網站詢問課程資訊,因承辦人態度不佳,且一直沒有下文,他便於4月18日下午,親自到台北市延平南路的文大推廣教育部,想找承辦人理論。由於自己是侏儒,常被歧視,為了自保,也為了蒐集對方無禮的證據,小友特別在褲子的暗袋裡,藏了一個超小型錄音器。
沒想到這枚超小型的錄音器,在文化大學推廣部未發揮作用,卻在小友因妨害公務罪被帶回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並在員警製作筆錄過程中,意外錄下他遭警刑求的對話。
警方面對小友的刑求指控,甫上任的介壽路派出所主管曾渙清表示,目前經檢察官的調查後,是給予所內吳姓員警不起訴處分,顯見當事人的指控並未被檢方採納,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說明了一切,而吳姓員警在派出所內的勤務;及一切日常作息均很正常,並無任何異狀,且也與同事相處非常融洽,不像是會作出違法行為的人。
曾渙清指出,所有的調查均以司法為主,未來如果還有需要再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也會全面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