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法院審理期間,傳出游姓富少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金額超過5,000萬元,創下新高紀錄。23日法院將再度開庭,並首次傳訊被害人家屬出庭,屆時雙方和解細節及游男適用罪名,勢必成為法庭焦點。
去年7月震驚社會的富少游瀚甯駕駛藍寶堅尼,在台北市自強隧道撞上施工車輛,導致2死3傷的慘劇,士林地院預計於8月23日再次開庭審理,法官將首度傳訊被害人家屬出庭,很可能會進一步了解家屬態度,及公訴檢察官前一庭提出變更起訴法條的基礎。
本案日前首度開庭,公訴檢察官突然出招,認為游瀚甯的行為屬競速致人於死,打算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刑責更重,至少7年起跳、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論告,此舉也使被害人家屬的態度變得格外重要。
游瀚甯逞快,以一百多公里的極速「炸隧道」,不但造成副駕駛座的劉姓女友卡死車內,還導致在隧道施工的工人1死3傷。事發後游曾表達悔意,也願意承擔責任,據知情人士透露,游在家人安排下,已在最短時間與2位亡者家屬、2位傷者、租車公司及工程公司達成和解,賠償金額總數超過5,000萬元,創下司法史上死亡車禍單一死者最高賠償金的紀錄。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司法實務,由於富少游瀚甯已與被害人和解,極有機會獲得緩刑,只是人命無價,負責公訴的檢察官仍然堅持要依刑責較重的法條論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