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5日,楊姓溯溪教練等人帶團到坪林溯溪,未料山區降下百毫米驟雨,溪水暴漲,造成5人溺斃,領隊及教練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啟動修復式司法,死者家屬也認為不能因天災而歸咎被告,表明願意原諒且不提告,檢方也在2017年8月做出不起訴處分,雙方均無異議。
小燈泡殺人事件發生後,凶嫌王景玉一度當庭向小燈泡的母親下跪,尋求諒解,小燈泡媽媽說,希望藉修復式司法化解加害者和受害者雙方的衝突,也讓修復式司法這個名詞,成為國人關注的焦點。
法務部推行修復式司法已有9年,希望藉此協助被害人及其家屬站起來,讓加害人充分了解對方的感受,認知自己的錯誤,主動向被害人真誠道歉及承擔賠償責任,並復歸社會,才能讓雙方徹底和解,也維持社會圓滿。
根據法務部統計,此一政策推動後,有近7成的被害人感覺正義已實現,超過9成的加害人也同意會全力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富少游瀚甯以超高的金額和受害家屬達成和解,也是屬於修復式司法的一環,只是,這項政策的推動,是否真的能讓人民有感?仍有待長期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