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將針對本刊報導內容,赴僑光科大查明學分抵免、修課狀況及學則規定等項目。對於楊正的國外學分能否抵免一事,楊玉惠指出,若學生在國外完成大一學業,回國可以插班大二,至於外國學分的抵免問題,得依照各校規則辦理。至於國內轉學也是比照此規定,必須看是否就讀相關學系始可抵免。
楊玉惠說明,大學學士學位一般而言需4年畢業,不過《大學法》有「成績優異可提前一年畢業」之規定,即修業年限可縮短至3年;碩士班最快可1年、最多4年畢業,學士加碩士最短年限約4年。相關的抵免學分爭議,都必須針對校方的學則規定作比對查明。
對於校長暗助兒子取得講師和行政職一事,楊玉惠表示,教育部會去了解教評會的人事審議過程,查明楊政的專長、任教科目是否合格;若是違法取得學位,將根據《學位授予法》取消,也會扣減學校招生名額、獎補助款。如能證實校長要求放水,也會依《私校法》80條,裁罰校長罰款新台幣30萬元到150萬元,如未改善還可按次處罰,更可建請董事會對校長適格性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