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陳男今年5月到湖口私娼寮買春,與林姓妓女春風一度,林女雖然「高齡」62歲,仍保有妖嬌的身材,又留著俏麗短髮,讓足以當他兒子的陳男沉迷不已,多次指名光顧,她不斷向陳男訴說種種不得以而墜入風塵的苦楚,被戀愛沖昏頭的陳男,向銀行貸款100萬,幫林女贖身,並且搬到林女住處同居。
林女只是將小男友當成提款機,要求買衣服、繳卡費、電話費……不到3個月,他花了50萬,只是個國營企業員工的陳男床頭金盡,這時林女態度丕變,今年8月甚至找來前夫,將陳男趕離兩人住處,還報警、申請保護令,「以絕後患」。
本月初,陳男為求復合,竟潛入林女住處,想訴說情衷,沒想到陳女冷漠報警,且不念舊情,堅持提告。偵訊時,陳男坦承因無法放棄對林女的感情而闖入其住處;警方發現林女的年紀足以當陳男的媽了,苦勸陳別再迷戀對方,否則只是被當凱子而已,還要吃上官司,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