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時,王全中否認有傷害犯行,並強調告訴人的肩傷與他無關,他辯稱並非因為座位使用權的問題跟告訴人發生爭執,因為當時他的小孩都在樓下,也有打電話叫他下樓,是因為告訴人說物品有被移動,他不願日後惹麻煩,才堅持留下,因為他在那邊等店員來處理等了很久,最後他才拍告訴人肩膀叫對方和他一起下去找店員,希望把這件事情釐清,不要到時候他走了,告訴人說有東西掉了,這樣他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不過,判決指出,告訴人證稱當時他先把小孩東西放在座位區,留一個小孩在那邊看,然後再帶另外一個小孩下樓點餐,上來時發現座位有另外一個人坐了,他的小孩沒有坐在座位上,他就告訴被告說,「我們剛先來的,有放東西,還有人在邊」,後來被告就回稱「椅子是給人坐的。」
告訴人還說,「我們原本先到的那個位置,有4個座位,被告占了另外3個位置,因為被告的1個小孩先離開,我跟我1個小孩先坐其中2個位置,1個小孩站著,被告還一直碎碎念,他念完就站起來,我以為他要走了,結果站到我後面打我,我右肩後方被重擊好幾下,我就要拉住他,不要讓他跑,並打電話給警察。」
由於告訴人指證歷歷,還有驗傷單為憑,雖然王全中否認打人,一審仍遭判刑,王家2兄弟同為法律人,卻因行為脫序躍上社會新聞,看來十分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