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仍在偵查中,加上有出身法官的律師也涉案,被以100萬元交保,依法院閱卷室規定,只能由辯護人閱當事人的卷宗,因此法官馬上找警察去影印店把卷宗全都搬回來。
北院原本定訂在今天(8日)下午3點半召開羈押庭,被告律師卻以還沒閱完卷為由,要求延後開庭,有律師還直接了當地說,因為8名被告的卷宗太多,部分卷宗拿去外面的影印店印,希望讓每個律師都有完整的卷宗。
法官聽了嚇壞,因為律師閱卷僅限在閱卷室內瀏覽、影印被告當事人的卷宗,閱卷室設有影印機,供律師付費使用,律師對於相關規定應該都很清楚,居然還把卷帶出法院。
大法官2016年間做出解釋,明訂保障聲押案被告及律師的閱卷權及防禦權,立法院修法讓被告律師在召開羈押庭前可以先閱卷,後來有律師在閱卷時偷偷將卷證資料偷拍給當事人,未料今天又發生律師蒐集其他被告卷宗,並外出影印的離譜案例,可見當初修法荒腔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