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法務部指出負責偵辦的士林地檢署先後於2018年3月、4月間,經由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提出2次司法互助協請調查取證,迄未獲港方回應。 此外,凶嫌陳同佳已被士檢發布通緝,經由陸委會向港府提出遣送被告來台接受偵審,亦未獲港府回覆。
法務部表示,本案被告及被害人均為香港居民,據悉香港檢警機關也已掌握諸多證據,並懷疑被告可能在香港即預謀犯案,香港非無管轄權。
法務部強調,陳同佳所犯殺人罪是萬國公罪,香港檢警機關應依照其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以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公道,呼籲港方在陳姓嫌犯另案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我方也將持續提供相關卷證以利案件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