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於此,氣爆善款支應的受災戶律師親訪服務費中,許銘春事務所也簽領了8.6萬元。詭異的是,許銘春與聚賢2家法律事務所的地址相同,都位在高雄市苓雅一路,團隊中都有一位王怡雯律師,且在官司一、二審過程中,該位王姓律師都巧合地經手處理相關的案件。
令人納悶的是,這2家事務所的請款單經辦人都是同一人,請款單的格式也雷同,不禁讓人懷疑2家事務所的關係為何?高雄市議員兼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曾質疑氣爆案編列的律師費有弊端,決定以圖利罪嫌將全案移送檢調偵辦。
對於相關指控,許銘春辦公室表示,許銘春在2016年10月轉任高雄市副市長前,就已將律師事務所轉讓他人經營,接手者為讓事務所經營能順利上軌道,留任原來員工及採行過去制度,試問難道一家公司負責人更換,就要將原單位勤奮的員工換掉嗎?也要更換所有文書表格嗎?任何影射許銘春與聚賢事務所關係匪淺,都是有心人士意圖造謠。
許銘春強調,立委陳宜民前年6月曾開記者會誣指她標得高雄氣爆訴訟案件4,000多萬元,新北議員唐慧琳也指控她賺到善款支出的律師費1.5億餘元,2人事後都已認錯道歉,至於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指她是聚賢事務所的實際主持律師,她也早就提出告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對於任何不實惡意抹黑,都會依法提告,以捍衛個人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