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19歲的徐志皓穿著一身潮服、戴著墨鏡,以鴨舌帽與雙層口罩遮掩面容,在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瑞山、陳永福及當時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用槍不當,要求國家賠償。
原來,4天前,徐志皓偷開父親的車,載一名14歲的許姓少年出遊,徐父發現車子不見,向警方報案。沒多久,2人被警方攔檢,員警查出是報竊車輛,便要求他們下車受檢。
但徐、許2人彷彿做了虧心事,拒絕配合,徐還加速衝撞員警並逃逸,員警拔槍射擊輪胎,結果流彈意外打中了副駕駛座的許男,導致許男暫時性半身癱瘓。
當時民進黨議員張瑞山、陳永福在接獲徐、許家長陳情後,便聯合時任立院幹事長的立委賴清德共同為他們召開記者會,民代們痛批警方用槍時機不當,要求國家賠償,但在半年後,國二少女遭兩人姦殺棄屍案偵破後,控警用槍不當的賴清德等3人,頓成眾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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