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俊憲出示豪宅「日升月恆」的買賣契約書,內容有業主保障條款,載明如果不可歸責於台肥或國家政策改變,導致無法向銀行貸款7成,不足部分須由購屋者自行負責。台肥也發出催款令,要求購物者須於2014年12月26日前補足2成房貸,如違約要沒收違約金--房價的15%,如以韓國瑜購買豪宅為例,違約金為1,080萬元。
林俊憲表示,在資金壓力下,貴婦炒房團先寄存證信函要求台肥借款2成房貸,當時台肥引用契約及公司法第15條回絕,表示只能借給有往來的公司行號,且只能短期借貸。
隨後,韓國瑜找來某議員,於繳款日前的2014年12月24日召開協調會,共計開了3次。協調會後,台肥態度大轉彎,不僅撤銷催繳期限,還同意出借13億元,供炒房團分20年期還款。
立委林俊憲質疑,台肥規定公司借款只能以一年為限,且須董事會同意,但台肥董事會相關資料都沒有出借紀錄,而且2015年的台肥財報也沒有揭露此訊息。
針對韓國瑜借款買豪宅案,台肥之前辯稱提供韓國瑜2成貸款是通案,非特權,但當時規定銀行貸款只能提供5成,因此2014年曾去函請示金管會,可否由建商提供另外2成。
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11日)出席財委備詢時卻打臉台肥,表示2014年沒有收到任何台肥來函,「我們去查了,在2014年根本無任何台肥函件」,他強調金管會並非台肥主管機關,質疑若台肥堅持有來函詢問金管會,「好,就請他們說,到底是哪一年、哪一月的文件。」「你說,你有來問,我就來查,結果就是沒有」。